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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广东省文艺精品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03-10

根据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广东省文艺精品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穗宣通〔2016〕2号)要求,现开展2016年度广东省文艺精品专项资金申报工作,请做好企业发动及项目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广东省从事或管理指导文艺创作生产的单位,以及从事文艺创作生产的个人。其中,单位是指在广东省登记、具有相应的专业资质和创作生产能力或具有组织创作生产能力的机构,个人是指广东户籍人员或最近在广东连续居住3年以上(含3年)的非广东户籍人员。申报单位或个人必须合法拥有著作权,在申报年度启动创作生产并按约定时间完成。

二、扶持方向

用于扶持围绕“中国梦”主题,生动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优秀文艺作品。

(一)处于创作生产阶段的文学(长篇小说、报告文学、纪实文学、儿童文学)、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戏剧、音乐(交响乐及民乐)、广播剧等文艺作品以及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要文艺作品可申报创作生产扶持。

(二)体现文艺精品创作水准、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重大影响、版权和荣誉权全部或部分归属广东省的所有优秀文艺作品,包括文学、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戏剧、音乐、广播剧、美术、书法、摄影、舞蹈、曲艺、杂技、民间文艺、文艺评论等各门类文艺作品,可依据作品获奖情况及社会影响等因素申报奖励。

1.获得具有重大影响的国家级奖励中第一等级奖项的作品,主要包括: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骏马奖、中国出版政府奖、中国优秀图书奖、中国广播影视大奖(中国电影华表奖、中国电视剧飞天奖、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大众电影百花奖、电影金鸡奖、电视金鹰奖、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群星奖、动漫奖、国家戏剧精品工程奖)、中国戏剧奖、音乐金钟奖、全国美术展览奖、书法兰亭奖、摄影金像奖、舞蹈荷花奖、曲艺牡丹奖、杂技金菊奖、民间文艺山花奖等。

2.获得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广东省鲁迅文学艺术奖等本省具有较大影响的省级奖励中第一等级奖项的作品。

3.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以及港澳台、国外电台、电视台重要频道黄金时段播出并产生良好影响的作品。

4.在艺术创新上有突出表现,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显著,产生重大影响的作品。

三、申报和审核程序

1.区级单位或个人向所在地区委宣传部提出申请,区宣传、财政部门负责审核汇总,推荐上报市委宣传部;市直单位及其下属机构、人员按归口管理原则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主管部门筛选审核后推荐报市委宣传部。

2.各区宣传部和市直有关单位受理申报单位的材料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合法、合规和真实性审查并精选合适项目报送,以推荐函(附各申报项目具体材料)的形式将推荐名单统一报送中共广州市委宣传部。

3.市委宣传部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和财政等职能部门对各单位报送的项目进行评审,按照评审结果上报省有关部门。

四、申报要求

(一)申请创作生产扶持项目提交材料

1.《文艺精品创作生产扶持申报表》。

2.申报项目的可行性报告。

3.申报项目创作生产进展情况的内容材料

(1)文学作品项目的详细写作或采访大纲,不少于作品三分之一的文字初稿或者完整文本。

(2)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戏剧、广播剧项目的完整文本或完整剧本、导演台本或者样片、样碟。

(3)音乐项目的音乐小样、乐谱、总谱。

4.申报单位的法人证书、经营许可证、演出许可证等创作生产资质证明,其中,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等项目必须提供经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备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或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颁发的拍摄制作许可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申报单位与合作单位签订的投资合同、与主创人员签订的创作合同、编剧授权证明、原著作权人的改编授权书及主创人员简历。

6.申报单位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等财务报表。

(二)申请奖励项目提交材料

1.《文艺精品类项目奖励申报表》。

2.申报项目样书、样片、样碟。

3.申报项目自2015年10月以后获得符合规定奖励的证明材料,收视率、收听率、下载率、票房收入、演出地点、演出场次、专家评价、媒体评价等反映产生重大影响的证明材料。

4.申报项目出版、发行、播映、演出批准文件。

5.申报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许可证、演出许可证等创作生产资质证明。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每个申报材料要真实正确、包装齐整,附有材料清单,纸质文本材料装订成册,各种申报材料(含样片、样碟等)均需一式五份,并提交两份电子文档。样片、样碟及电子文档光盘要标明申报项目名称,并确保能正常读取。

2.本类资金采取网上在线申报和线下提交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未经网上在线申报的不予受理。各申报单位除线下提交资料外,要同时登录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平台(www.gdbs.gov.cn—网上办事—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平台)按要求填报资料。

本指南及有关附件可在电子邮箱gzswxcbwyc@126.com的收件夹中直接下载,登录密码为wyc83105580。

3.各单位报送材料的时间截止至2016年3月14日(星期一)下午17:00时前,逾期不予受理。

区委宣传部联系人:孙嘉怿,联系电话:38622170,邮箱:sunjy@thnet.gov.cn,地址:天河区天府路1号天河区政府大院1号楼10楼1005室。

附件:1.《文艺精品创作生产扶持申报表》

      2.《文艺精品类项目奖励申报表》

 

 

 

                                                                     中共天河区委宣传部

                                                                        2016年3月8日